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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派驻组:清明节前谈“清明”

来源:区纪检监察网站日期:2024年04月02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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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将至,为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为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作风纪律。第十一派驻组对四家派驻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进行清明节前廉政提醒。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以及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二是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三是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吃喝宴请或组织隐蔽聚会;四是提倡文明祭扫,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和不文明祭奠;五是严禁违规在市区街道、社区、公园、林区等禁火区焚烧冥钱;六是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