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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来源:日期:2014年03月24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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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为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保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效能发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法》(高检预【201342号)和《北京市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向检察机关提供: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样式见附件1);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其他个人时提供,只查询单位无需提供);

(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二、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受理部门

职务犯罪预防处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15

下午:14:001715

(三)受理方式

1、申请人携带全部材料直接到检察机关查询;

2、电话预约查询:

1)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提前发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我院在受理查询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执行查询;

2)申请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到我院提交查询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我院将即时交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网络预约查询:

1)申请人通过扫描或者拍照等形式提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查询个人时提供)和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等材料发送至查询专用邮箱,其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直接发送WORD文件,我院在受理查询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执行查询;

2)申请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到我院提交查询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可即时取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网络预约查询专用邮箱:jcyyfc@bjdx.gov.cn

注意:通过电话预约查询和网络预约查询的,申请人未按时取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我院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保存15个工作日,逾期予以销毁。申请人如两次未按时取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我院将不再为其提供电话预约和网络预约查询服务。

三、告知与反馈

1、我院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后,于3个工作日内执行查询并告知结果,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来我院领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申请人收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回复函》,并将填好的回复函及时交送我院,可寄送我院(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5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收件人:职务犯罪预防处 邮编:102600)。

四、其他事项

办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5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地铁四号线高米店南站下)

联系电话:010-59556286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因参加XXX日,XXX项目招投标(或其他原因),需要提供检察机关出具XXX日至XXX日期间我单位及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我单位名称是XXX括号内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姓名XXX只开单位的,此部分可删除,括号内填写身份证号码)、项目经理姓名XXX括号内填写身份证号码)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

特此申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