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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六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检监察网站日期:2026年09月17日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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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六届区委第九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对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6年1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检察院党组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在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3月31日开展对反馈问题的集中整改。按照区委巡察整改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政治责任,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在巡察反馈后,区检察院坚持高位推动,靠前指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研究部署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跟进整改进展,确保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认真学习贯彻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针对会议提出的问题,狠抓整改,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持多措并举,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委、区委工作要求
  1.坚持政治引领,学用结合深化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推动理论学习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际行动。
  2.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服务大局。主动与区委研究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联络,了解2026年度全区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形成了《大兴检察院2026年差异化履职总体思路》和《大兴检察院2026年“1+2+N”项目计划》,并与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对接,统筹开展服务保障城市南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
  3.抓实“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三个管理”要求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建立完善案件检查与评查双向衔接机制,贯彻落实“每案必检”要求;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改进评查方式,注重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评查;建立办案部门定期向案件管理部门报送部门内部案件质量检查情况机制,将报送情况作为分析研判案件质量及启动专项评查的重要依据,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多元化运用评查结果,将“管案”与“管人”相结合,将办案质量情况纳入到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干部年度考核范围,推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落地见效。
  4.加大数字检察对提升法律监督效能作用发挥。加大数字检察人才选用培养,科学调配具有相关业务知识、经验的检察人员到数字检察岗位工作,增加数字检察人才支撑;加大对各相关业务部门应用模型指导力度,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择优推荐优质模型予以应用;加大对优秀数字检察典型案例培育,集中开展最高检及市院发布的数字检察参考性案例及典型案例学习,组织参与各类数字检察优秀模型及案例评选,强化对优秀案例的宣传报道,不断放大优秀模型案例的影响力。
  5.巩固案件质量评查效果。细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制定《案件质量负面清单》,列明案件存在的问题类型和问题数量,直观反映案件质量情况;优化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将案件质量评查与全院宏观质效分析、流程监控等相结合,明确专项评查的重点,切实提升案件质量评查的专业化水平。
  6.做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检察履职。坚持“建”“用”法律监督应用场景体系化的大模型和单一应用场景的小模型“两端发力”,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等沟通协调,破解数据共享、“信息孤岛”等难题,解决监督线索来源不足问题;强化实战实用,结合本院资源禀赋,积极适用涉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大数据监督模型,挖掘更多高质量监督线索并转化成案,提高“非刑事检察案件”体量,一并提升大数据监督案件占比;强化对检察业务的会商调度,加强业务态势分析研判,通过召开会商会、调度会等方式共同研判业务工作发展态势,分析改善短板弱项,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提升整体工作质效。
  7.提升办案人员深层监督能力,推动监督工作“由浅入深”“由案到治”的主动性。强化“融合履职”意识,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破解就案办案、“各顾门前”现象,加强各业务部门之间联席会商,建立监督线索共同会商研判机制,破解线索移送堵点,形成协同高效监督合力;强化深层次监督意识,通过开展培训、业务大练兵、资深检察官传帮带等形式,提升检察官法律监督能力,通过梳理汇总监督事项形成工作指引,助力发现深层次监督问题;强化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机制,依托办案发现制度、管理漏洞并研提切实建议,加强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分析通报,保持数量与质量的统一,将检察建议制发纳入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中。
  8.深化监督领域外部协作机制。发挥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的作用,定期对执法办案中心的平台数据进行审查,严格监督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刑事立案但未立案的情况,及时监督、及时纠正;规范办理当事人申请的立案监督案件,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依法监督纠正办理案件中发现的公安机关立案违法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络,强化信息共享;继续扩大协调联动覆盖范围,联合区残联与规自、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协作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由依靠事后整改完善,前移至事前预防。
  9.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立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守“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学习政策法规、典型案例,提升干警履职水平;深化“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充分挖掘综合履职线索;压实履职责任,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
  1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依法能动开展释法说理,进一步推动领导带头接访、承办检察官联合接访、窗口干警日常接访的“3+N”工作机制,在化解矛盾方面取得实效;增强前端预防,通过数智赋能,依托“3+N”北京检察控告申诉大数据模型,分析信访频次、信访表现、信访特征等信息,推进源头治理。
  11.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政策。贯彻《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指引》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效力,通过司法救助以及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部门联系开展社会救助,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助力案结事了人和,维护社会稳定。 
  1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根本原则,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体系链条,积极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确保舆情风险早发现、早研判。
  13.统筹做好年度普法宣传工作。围绕核心职能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整合普法宣传力量,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整体效能;结合检察职能,创新策划“检察开放日”等实地参观活动,让群众在具体情景中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检察职能,增强参与感和代入感。
  (二)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1.扎实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组专题研究《2026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联合总支部书记对各党支部的指导,定期检查分管部门党建工作,坚持将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齐抓共管。提升谈话质量与效能,班子成员结合被谈话对象的岗位职责、日常表现及群众反映情况,聚焦问题、直击要害,避免泛泛而谈,对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做到压实责任、教育干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织密“从严治检”防护网。加大对党员干部监管,突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年轻干警等重点加强日常监督,做好对个人自媒体账号和证照上交等情况的跟进督查,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有效落实;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依托“兴检纪语”、“每月一警示”抓实经常性教育警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靶向施策,完善风险防控举措。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对照《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人员办案职权清单》最新规定,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筑牢风险防控底线,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4.常态化监督提醒,刚性落实“三个规定”。研究制定“三个规定”工作要点,定期听取“三个规定”制度落实情况报告,认真执行“月通报、季分析、年度报告”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日常宣传引导,以每月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的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全员覆盖、不落一人。
  5.加大财经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申报预算,强化基础数据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流程,按程序及时报告并调整预算;规范账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财务报销增加票据核验复核流程;加强培训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培训;针对单位业务单一、人员编制少的情况,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确保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认真依法履职。
  6.规范合同采购管理。对合同管理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合同签订的流程要求,建立有效的防控机制;持续规范完善采购工作流程,加强合同签订和履行环节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强化对采购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合同采购工作小组履职能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执行采购标准、政策要求。
  7.着力提升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梳理,对超标准配置且到报废年限的资产及时清理处置;结合检察工作发展需要和资产存量实际购置和配置固定资产,巩固整改长效成果;做好固定资产系统的数据维护工作,加强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确保账实相符。
  (三)扎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优化检察队伍结构
  1.扛牢党建主体责任。在全院范围内树立“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鲜明导向,把党建作为破解问题的金钥匙,开展“我为支部建设建言献策”活动,吸引党员积极参与所在党支部建设,提高自觉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意识和能力;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挖掘自身特色,充实“兴检行动”品牌内涵,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发挥优秀支部品牌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强化会前审核把关,定期抽查党支部谈心谈话情况,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打好基础;明确批评靶向,提升批评实效,党员在进行自我批评时,必须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查找具体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互相批评要出于公心、实事求是,指出具体表现和事例,杜绝“你好我好大家好”和“内容雷同”等形式化倾向;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党员的导向作用,细化评价标准,结合党员岗位职责和日常表现进行严格评议,同时加强审核把关,坚决纠正不合规评定结果。
  3.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党费收缴工作及时、规范、全覆盖。机关党委每月初对本月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新发展预备党员在确定当月完成党费缴纳。针对预备党员党费当月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做到应收尽收,特殊情况下及时向区直机关工委进行情况说明,于下月补缴;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巩固提升专项活动,组织各支部委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三会一课”等有关要求,厘清概念边界,消除混淆认识;持续完善每月党建督查工作,每季度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抽查,进一步提升各党支部工作水平。
  4.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一是以《关于青年检察干警培养的若干措施》为牵引,把年轻干部培养作为重点工程,聚焦年轻干部队伍“不缺数量、欠缺培养,不缺学历、欠缺历练”的主要问题,通过领办培训项目、交流轮岗、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加大人才培育力度。
  5.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研究确定、跟踪培养、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制定并实施《“兴检星火”青年干警素能提升培养计划》,有意识加强全方位培养锻炼。三是培训赋能精准发力,常态化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夯实人才专业功底。
  三、深化整改成果,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区检察院党组将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组“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紧扣区域发展大局找准履职方向。持续深化业务管理,巩固“三个管理”成效,深化数字检察建设,推动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持续抓实从严治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夯实队伍管理根基。持续做实检察为民,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化解、司法救助机制,推动群众工作走深走实。健全长效机制,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干实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9556303;邮政信箱: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5号;电子邮箱:jcybgs@bjd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