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纪检监察网站日期:2019年07月11日浏览次数:
区纪委监委第六联合派驻纪检组将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监督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督促各驻在单位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认识,强化宣传引导。督促驻在单位开展政策传达、学习培训、观看宣传教育片、知识测试等活动12次,组织党员干部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承诺书》,配合宣传部门在区政府网站上开设扫黑除恶宣传专题栏目“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北京”,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好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决策部署,从自身做起,严格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斗争,营造“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政治氛围。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行业监管。把治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作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为官慢为”“为官不为”“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的重点,督促驻在单位制定相关制度方案并开展相关工作,如区商务局组织300余家商业、餐饮、加油站等单位召开商务行业“扫黑除恶”工作攻坚会,开展行业摸排和企业自查,组织商务行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三是发挥“探头”作用,强化执纪监督。派驻组成员加强对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最新要求、业务知识的学习领会,提高执纪监督能力。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前哨”作用,通过列席会议、廉政谈话、实地监督、查看资料等方式,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日常执纪监督中,引导驻在单位利用信访举报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微博、微信等多种平台和渠道,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广泛搜集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