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区纪检监察网站日期:2020年04月07日浏览次数:
清明专项行动
清明期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积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节前预警、自查自纠、专项监督等方式,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与清明文明安全祭扫“两手抓、两不误”。
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到魏善庄镇,黄村镇,天宫院街道,兴丰街道,观音寺街道5个镇街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居家隔离落实情况。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到西红门镇、瀛海镇、清源街道、高米店街道、林校街道等16个社区、3个集中隔离点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居家观察、集中隔离、三无社区疫情防控落实情况。驻机场办组通过召开机场办全体会,传达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疫情防控相关纪律要求,强化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同时在节日期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第十三派驻组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值班值守、文明过清明等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实地检查区国资委、两个基地管委会、园区企业、施工工地、集中隔离观察点和商住小区等8个点位,着力推动各驻在单位党(工)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为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和清廉过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清明期间,为持续深入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旧宫镇纪委通过下发通知、及时提醒、监督检查等方式,积极营造廉洁文明、科学防疫清明祭扫新风尚。
一是严明纪律要求。根据区纪委通知精神,结合本镇实际,迅速制定下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持续强化作风建设的通知》,层层传达学习,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肃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
二是坚持提前预警。清明前夕,通过QQ群、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廉政提醒,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为全镇党员干部廉洁防疫过节敲响警钟。同时,安排部署安全科人员盯守墓园,保障祭扫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清明节保“清明”双保险。
三是实地精准监督。清明节前几日开始,镇纪委对镇域内墓园进行检查,重点监督出入口值守测温登记、人员佩戴口罩管理、分时限流预约祭扫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清明祭扫、疫情防控两不误。
区科委三项举措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
一是带头文明祭奠。向广大干部职工发放《关于清明节文明祭扫的一封信》,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摒弃陋习,文明祭扫、低碳祭扫,以清明缅怀先辈为契机,弘扬家庭美德,以良好家风和文明祭扫的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二是严明纪律要求。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提醒,要求自觉做到“五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举办各种聚会活动,避免人群聚集”。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由分管主任、办公室和纪检工作人员组成的纪律检查小组,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在岗、值班情况、公车封存情况、节日期间纪律执行情况,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另外,为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制定了《科委节日期间落实“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自查自纠表》,要求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个人自查,对作风建设监督流于形式、工作走过场、瞒报漏报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区体育局多措并举落实落细清明期间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倡导文明。清明节前夕,局党组下发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祭奠扫墓活动中自觉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封建迷信及奢侈浪费行为,树立新风正气和部门良好形象。二是加强信访举报,动辄则咎。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体育系统干部职工违反廉洁过节要求的信访举报,按照“零容忍”的态度认真调查,严格处理,严肃问责。三是落实公车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节日期间公车封存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行为发生。对值班备勤车辆的使用,落实审批报备制度,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死守。局党组加大对公车私用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北电投公司“三强化”抓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强调清明节纪律要求等,增强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将责任层层压实。二是强化纪律要求。通过推送清明节纪律要求、三起青年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廉政短信等方式,为全员打好预防针。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对各部门及二级公司疫情防控、公务用车、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廉洁过节。
区委办、区农业农村局、团区委、区工商联、区人防办等单位召开清明节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会议,专题强化清明节前廉政教育,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对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公车使用、文明祭扫、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严防“四风”反弹,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确保清明更清明、生命更安全、身体更健康。
来源:大兴区纪委监委